本报讯记者是兆新报道:北京市技术监督局、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卫生局即将在城八区范围内,对具有验光配镜业务且规模较大的医院、眼镜专营商店、大型商场的配镜柜台的配装眼镜质量进行整顿规范,以确保配镜质量综合评价合格率达到85%以上。
有关部门要求,各配制眼镜门市部的验光和配镜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,持证上岗;验光人员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审核合格,并经卫生行政部门专项审核批准;计量仪器必须经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。
医院所属配装眼镜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眼镜外加工点,且经考核合格,并向技术监督部门备案。